六、考务管理
(一)考务人员的选聘和培训
1、县(市、区)根据考点、考场的数量,确定选聘主监考人员、必要的考务人员、后勤管理人员。根据考试需要,考点学校每个考场设置相应的物理、化学、生物实验管理员1-2人,具体负责准备、补充、调换考试用的实验耗材。
2、所有参加考试工作的考务人员必须经过业务和考风考纪方面的合格培训,持证上岗。省辖市负责各县(市、区)考试管理人员的培训;县(市、区)负责监考教师的培训。有条件的省辖市可对监考教师进行集中培训。培训应充分考虑学生实验操作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把握实验操作步骤的规范程度和相应的得分,熟练掌握评分标准,努力做到客观、公平、公正。
(二)考点、考场布置
1、各考点应设置考务办公室,协助做好考试的组织、后勤、安全和卫生保障工作,并成立相应的保卫组、医疗组和后勤服务组等。
2、考点应设置考生备考室、点名处、医务室、饮水处、存车处等必要的场所,并有明显的标志。
3、各考点应按中招考试的规范要求布置考场,张贴有关要求和规则。
4、根据考生数量,每个考点合理设置理、化、生考场。每个考场根据考试需要,准备好一定数量的理、化、生实验台凳、仪器和相应的实验耗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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