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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来源:漯河教育局
点击数:
 2008-4-22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实行责任制。各省辖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技术装备部门都要高度重视此项考试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既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实行责任制,又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此项工作。

  (二)建立诚信制度。要建立中招实验操作考试诚信机制,参与考试管理、监考等有关人员要签订诚信协议,建立诚信档案,采取有力措施督促有关人员严格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确保试题保密安全、考试过程公平合理、考试结果公正、公开。

  (三)完善巡视制度。考试期间,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人员深入考点考场进行巡视、指导,杜绝各类违纪舞弊事件发生。

  (四)建立监督制度。中招实验操作考试实施方案,包括考试方法、程序、考务费的收缴等,应提前向社会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招实验操作考试管理部门要全程监控考试工作的进程,充分了解情况。各级中招实验操作考试管理部门和考点要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箱,接受投诉,及时处理,增强考试工作透明度和公正性。

  各省辖市和重点扩权县(市)应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考试方案和考务细则,并报省中招实验考试办备案。

主题词:基础教育  中招  实验  通知

 抄送:各省辖市、各重点扩权县(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部门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08年4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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