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教育局
漯教监〔2008〕86号
漯河市教育局
治理教育系统商业贿赂信用体系建设
实施方案
各县(区)教体(科)局、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各学校,局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教育系统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取得的成果,推进教育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扎实开展,按照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部署,依据漯河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的实施意见》结合实际,制定该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中纪委十七届二次会议和市委五届五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治理商业贿赂的力度,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监管机制,加快推进防治商业贿赂的诚信体系建设,预防教育系统商业贿赂的发生,确保教育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的 通过教育系统商业行为的监督检查,建立同教育系统有关联单位以及相关人员的信用记录,确定信用等级。对评为失信的单位列入黑名单,增加监督检查次数;对信用等级较低的人员在评优评先、职务晋级等方面予以限制,触犯党纪政纪的由纪检监察部门给予处理。 三、工作分工 在市治理商业贿赂办公室领导下,市教育局治理商业贿赂办公室负责市直教育系统科级以上干部的信息收集、评定和信息发而工作,指导县(区)教体局工作治贿信用等级工作;各县(区)负责县(区)信息收集、评定和信息发布工作。 四、不良行为的信息来源 局治理市商业贿赂办公室联合纪检监察室,在市治贿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检查,通过发放调查表,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收集单位及人员的不良行为记录。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真,明确责任。治理商业贿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关系到教育系统公务人员健康发展的问题,是防微杜渐,警钟长鸣问题,也是党风廉政建设新的课题,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为教育长远发展着想,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在治理商业贿赂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要突出重点,对重点单位、重点岗位上的人员进行重点治理,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三)落实责任,务求实效。负责治理商业贿赂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人员,要恪尽职守,尽职尽责,一定要按市局的工作安排,狠抓落实;对在工作中敷衍塞责,采集记录公示的信息不真实,或者故意将虚假信息记入档案,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将由纪检监察部门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二○○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教育 商业贿赂 治理 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