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教育局
漯教办〔2008〕190号
漯 河 市 教 育 局
转发漯拥办关于做好“八一”期间双拥工作的
通 知
各县(区)教体(科)局、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属各学校:
现将漯河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八一”期间双拥工作的通知》(漯拥办〔2008〕5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积极进行宣传活动,认真落实好拥军优抚安置政策,并开展好军地共建工作。
各单位将活动开展情况于7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
二○○八年七月二十四日
下一页:附件:漯河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八一”期间双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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