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成绩、录取结果查询渠道
1、省招办网站“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
http://www.heao.com.cn/),免费查询。
2、县(市、区)招办招生考试综合服务大厅,免费查询。各地招生考试综合服务大厅办公地点、咨询电话在省招办网站集中公布。
3、声讯电话:9601166。全省统一号码,本地电话直接拨打,电信部门只收市话费,免收信息费。
4、相关院校网站,免费查询录取结果。
二、招生咨询与信息发布渠道
1、各级招办综合服务大厅:提供全方位咨询服务。
2、省内外院校咨询电话、网站,省内各院校招生考试综合服务大厅:提供相关院校的招生咨询。院校网址、咨询电话、咨询服务地点均在省招办网站集中公布。
3、省招办网站:(1)公布往年各批院校第一志愿上线情况统计数据;(2)公布2006年各批各院校招生计划;(3)录取期间,公布各批院校第一志愿上线情况统计数据,各批征求志愿的院校名单及专业信息。
4、省招办《招生考试之友》杂志:(1)公布2006年各批各院校招生计划;(2)各院校联系方式(电话、地址、网址等);(3)招生政策问答及填报志愿指导等。
5、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今年是教育部连续第四年举办“高考网上咨询周”活动,参加“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宣传的高校已达一千多所,其中包括所有教育部直属高校、211工程院校以及大多数跨省招生的本科院校,“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和“网上咨询周”已成为高校进行招生宣传的主要形式之一。为了避免网络堵塞,上网咨询前,先浏览平台上已公布的各高校招生计划、往年录取情况、录取规则、院校介绍等相关信息,关注各单位公告区和精华区发布的重要信息,避免重复咨询。考生只有在各单位设定的咨询时间范围内才能提问,提问在回答后才能显示,请考生不要重复提交。
“高考网上咨询周”活动网址是
http://gaokao.chsi.com.cn/或
http://gaokao.chsi.cn/。根据我省填报志愿的时间安排,今年我省网上咨询活动分两个阶段举行,第一阶段6月10日—12日,第二阶段7月31日—8月2日,每天咨询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同时,开通咨询热线移动电话,号码为13733880505。
三、监督、举报渠道
1、省招办网站:(1)公布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学校名单;(2)公示全省各类享受政策性照顾(少数民族、归侨侨眷、省级优秀学生、二级运动员、奥赛获奖等)的考生名单;(3)公示保送生、自主选拔录取、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运动训练及民族传统体育等特殊类招生入选考生名单;(5)公示艺术、体育省统考合格考生、艺术单考合格考生名单。
2、县级招办和中学:张榜公示各类享受政策性照顾的考生名单,并公布本级和上级举报电话。
3、考试违纪舞弊举报电话
省教育厅:0371-65900737
省招办:0371-63941272
4、省打击非法招生考试活动的举报电话
省教育厅:0371-63941024
省公安厅:0371-65882740
省监察厅:0371-66343090
5、考试期间,各考点均公布举报电话。
四、信守承诺、遵规守纪
高考是国家选拔人才的重要方式,端正考风、严肃考纪是教育公平原则的集中体现;严明考试纪律、共创良好的考试环境是广大考生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今年的考试工作,我省将进一步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严肃考风,严明考纪,下大决心整治考试环境,硬起手腕惩治考试舞弊。我省将采取更加严密的监控措施,如:使用手机探测器、无线电信号屏蔽器,有条件的地方还实行电视监控考场,异地交换考试管理人员,严查替考等等。对违反考试管理规定者,我们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予以严肃处理,对在考试过程和在招生其他环节的违规行为,均载入考生个人诚信档案,录取时提供给有关高校。希望广大考生朋友积极配合,牢固树立“守纪光荣,违纪可耻”的思想,摒弃一切侥幸心理,打消一切作弊念头。如果置考纪于不顾,不仅难以得逞,而且还将付出沉重代价。
在报考时,每个考生都签订了《诚信高考承诺书》。“君子一诺,重于泰山”,相信你一定会以实际行动履行自己的诺言!
这是一场知识的竞争,也是一次品德的检验,希望广大考生端正思想,轻装上阵,考出真实成绩,考出优异成绩,以实际行动维护河南招生考试的良好形象!
五、填报志愿时间
第一次填报志愿:6月8日—13日,填报提前批本专科、本科一批和本科二批录取学校的志愿。
第二次填报志愿:7月31日—8月4日,填报本科三批、高职高专一批、高职高专二批录取学校的志愿。
六、征集志愿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
录取过程中,对各批生源不足的院校均实行公开征集志愿。
1、征集志愿的具体时间为:
提前批:7月12日8:00—13日12:00;
本科一批:7月19日8:00—20日12:00;
本科二批:7月28日8:00—29日12:00;
本科三批:8月12日8:00—13日12:00;
高职高专一批:8月20日8:00—21日12:00;
高职高专二批:8月27日8:00—28日12:00。
艺术类单独安排征集志愿:
艺术本科:7月15日8:00—16日12:00
艺术高职高专:7月26日8:00—27日12:00
2、省招办通过多种渠道公布生源不足院校信息,查询渠道:(1)县(市、区)招办综合服务大厅;(2)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3)报纸等新闻媒体。
3、考生应确认自己尚未被任何院校录取,最好到县(市、区)招生考试综合服务大厅查询。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填报,报了也无法投档。
4、必须认真阅读征集志愿的要求,有时可能会降分征集志愿,有的学校可能只是某些专业有缺额,考生应进一步查阅专业目录,全面了解专业情况。
5、除了艺术类外,考生所填报的征集志愿均按平行志愿投档。
七、录取批次及时间安排
今年我省录取工作分六批进行:
1、提前录取批7月9日—14日录取:军队院校,公安院校,司法院校的治安学、侦查学以及刑事科学等经批准的专业,普通高校招收的国防生专业,航海类专业,体育类本科专业(体育类只分本科批、专科批),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国际关系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和其它有特殊要求的院校(专业)。
省内高校专升本招生与本批同时录取。
2、本科一批7月16日—21日录取:进入“211”工程项目的高校和部分经我省批准的高校。
对口招生本科专业与本批同时录取。
3、本科二批7月23—30日录取:一般本科院校(专业)。
体育类专科专业与本批同时录取。
4、本科三批8月9日—14日录取:独立学院、民办学院及联合办学的本科专业。
对口招生专科专业与本批同时录取。
5、高职高专一批8月17日—22日录取:本科院校专科班、独立设置的高等专科学校及其他经省批准的高职高专院校。
6、高职高专二批8月24—29日录取:高等职业学校、短期职业大学(地方大学)、本科院校设置的二级职业学院、民办高校、成人高校以及电大招收的普通专科班。
7、提前批的艺术类
(1)艺术本科7月9日—17日录取。
(2)艺术高职高专7月20日—28日录取。
八、平行志愿的解释及投档规则
1、什么是平行志愿?
平行志愿是指同一志愿序号中的多个并列志愿。如第一批本科的第二志愿为4个平行院校志愿,这4个院校志愿并列,均为第二志愿。今年我省的本科一、二、三批和高职高专一、二批的第二志愿均为4个平行志愿。
2、平行志愿如何投档?
平行志愿按分数优先原则投档。即在第一志愿投档结束后,首先将同一科类批次线上的“自由可投”的考生按特征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当遇到多名考生特征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数、外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对单个考生投档时,根据考生填报的平行志愿中的院校志愿顺序,投档到排序相对在前且有计划余额的院校。
3、填报平行志愿(第二志愿)要注意些什么?
平行志愿是第二志愿,一般来说只有当院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所以考生应该把估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院校作为第二志愿的主要选报对象。
保持“梯度”,科学排序。即对于同一组平行志愿,几个院校志愿之间应该有梯度,一般是参考院校往年调档分数线从高到低排列,一般来说应将自己最想就读的院校排在靠前的位置,最靠后的位置要考虑填报“保底”的院校。
近两年,有少数较好的院校出现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以在平行志愿中填报一些与第一志愿相当的院校或者比第一志愿更好的院校。
九、如何确认自己是否被录取
在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或到县(市、区)招生考试综合服务大厅查询、核实。
录取期间,考生电子档案运行有6种状态:(1)自由可投:表示该考生的档案没有投出去或投出去后又被学校退档;(2)已经投档:表示省招办已将档案投给了院校,但院校还未下载投档信息;(3)院校在阅:表示院校正在审阅考生的电子档案,尚未确定录取与否;(4)预退档:表示该考生因种种原因院校拟不予录取,院校向省招办提出退档,对每一个预退档的考生,院校都会注明退档的理由,经省招办审核同意方可退档;(5)预录取:表示院校拟确定录取该生,并已提交省招办等待录检审核;(6)录取:表示录取名册已经过省招办办理了审核签字手续,加盖了录取专用章。
只有查询结果显示为“录取”时,才表明省招办对该考生办理了正式录取审批手续,显示为其他状态时,都不能算被正式录取。
十、如何确认录取通知书真伪
普通高校录取通知书由招生学校根据省级招办审核备案的录取名册发放,不加盖省级招办录取专用章。考生拿到通知书后,应登陆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或到县市区招办查询自己的录取信息,如查询的信息与通知书一致(包括录取学校名称、专业和层次),就是经过省招办办理了正式录取手续,否则,就不是普通高校正式录取后的通知书。
十一、被录取考生纸介质档案领取和移交办法
录取过程中,使用的是考生的电子档案,电子档案的主要内容与纸介质档案(包括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档案和考生报名表、体检表、志愿表)一致。省招办投档后院校即下载完整的电子档案信息,审阅后决定录取与否。已录取考生的纸介质档案(以下简称“档案”)由县(市、区)招办整理密封,考生本人凭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到县(市、区)招办领取,报到时交给录取学校。领取档案时考生和县(市、区)招办工作人员双方要履行签字手续。未经省招办核准录取的考生,各级招办不得向其提供档案。档案保存期为录取结束后半年,保存期满后,县(市、区)招办将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档案退回毕业中学,高考的报名登记表、志愿表(卡)、体检表(卡)等有关表格按秘密级材料销毁。
十二、如何防范招生诈骗
近年来,一些中介组织和不法分子利用考生求学心切和家长望子成龙的心理,使出种种手段进行招生诈骗,以谋取钱财。主要伎俩有:(1)谎称自己是院校招生代理,掌握有录取指标,只要交一定的费用就可以办理录取手续,专科分数甚至更低的分数也可以录取为本科;(2)冒充高校招生人员,暗示或明示可帮人上大学;(3)谎称与学校领导和招办人员有“特殊关系”;(4)“小计划”;(5)占用“外省指标”;(6)“特招特批”;(7)谎称“内部指标”;(8)号称“自主招生”;(9)以定向、委培招生之名,向考生许诺可以降分录取,骗取定向培养费;(10)故意混淆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网络教育与普通高校招生的区别,蒙骗考生;(11)扬言录取不用网上操作,直接把纸介质档案交给他们,再交几万元钱,一切都可“搞定”,至于志愿填报好坏都没有关系。凡此种种,诈骗分子总是“能耐”无边,敢于“许愿”,他们往往以亲朋好友的面目出现,表面非常“诚恳热情”,实则包藏祸心,图谋钱财。
所谓“小计划”,是诈骗分子自己编造出来的新名词,所有计划都是国家统一下达并向社会公布的,未经国家批准或未向社会公布,是不能安排招生的,学校无计划乱招生是不允许的,也是无法电子注册、国家不予认可的。招生计划、录取条件、上线情况、工作流程都是透明的,也不存在什么“内部指标”。不管什么学校、什么单位、什么领导,都无权“特招特批”。有的骗子指名道姓,说跟省招办某某人是什么亲戚关系,甚至当场就打电话,而在录取期间,省招办工作人员手机全部由纪检部门集中保管,录取现场还安装了手机信号屏蔽器,工作电话也采取了保密措施,鬼才知道他给谁打的电话。定向就业招生计划与非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同时投档录取,生源面向全省,而不是面向某一单位或行业,不需要考生额外交费,不需要考生与定向单位见面或向什么单位交定向费。所谓占用“外省指标”也是骗人的,因为招生工作是分省进行的,院校招生计划(通俗地讲就是“招生指标”)事先分到各省,由各省招办统一向社会公布,分到各省的指标只能在本省录取,湖北省招办不可能为河南考生办理录取手续,河南省招办也不可能办理新疆考生的录取手续。今年,按照教育部的要求,高校招生仍然不得“点招”,对高校增加的调整计划,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照考生志愿及分数顺序进行投档。
不通过省招办,学校可以直接录取吗?可以肯定地说,不通过省招办,学校自己录取是不算数的,是无效的。因为,全国高校招生录取一律在国家统一的录取网络上进行,任何单位不得游离于正常工作体制之外招生,不得委托中介机构组织生源,更不允许中介参与招生。大学录取的所有新生,必须由考生所在的省级招办上报教育部,考生的基本信息,包括报名信息、考试成绩信息、志愿信息、录取院校和专业等,都要通过省级招办报教育部备案。教育部已经统一了高校招生和高校学籍、学历证书管理办法,没有经过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并上报教育部备案而违规招收的学生不能进入省教育厅的学籍电子注册系统,无法取得学籍,无法通过教育部的学历认证。同时,省招办的录取名册也是发放大学毕业证书和就业报到证的依据,如果没有省招办的录取名册,考生将不能合法取得大学毕业证和就业报到证。
往年有个别考生或考生家长因轻信招生骗子的承诺,没有认真填报高考志愿,有的甚至没有填报高考志愿,可当发现上当受骗时,一切为时已晚,原本可以得到的升学机会也白白丧失,从而造成严重的身心伤害,有的甚至因失财、丢面子而精神失常,教训十分深刻,务请考生及家长要慎重对待志愿填报,切莫轻信骗子而后悔一生。
在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中,没有任何人可以“用钱买分数”,没有任何人在高校招生中享有特权;除了省级招办,没有其他任何机构可以进行普通高校招生,不要轻信招生诈骗分子的花言巧语,不要向任何中间人交钱,学校按规定收取的学费应该到学校交纳。省教育厅、公安厅、监察厅联合成立打击非法招生考试活动办公室,继续印发打击非法招生活动通告,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考生及家长识别、防范能力。录取期间,在全省范围内重点对非法招生活动进行专项打击。考生和家长一旦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向招生部门反映或向公安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