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今年的二月十二,对我来说是一个让我痛彻心扉的日子。去年的这一天,老伴病情危重,他想回家过67岁的生日,也许他预感到留给自己的时间不多了,在生日的晚宴上,他以拥抱每一个人的方式,其实是给亲人们最后的告别。一周后的农历二月十九,竟然成了他的忌日,从此我们阴阳相隔……
今年的二月十二,我照例买了一束鲜艳的黄玫瑰,放在老伴的遗像前。不满7周岁的小孙女哭着为爷爷弹奏他生前最喜欢听的钢琴曲《很久以前》,大家面对着遗像三鞠躬并默默地哭泣。遥望天堂,我能用什么词句祝福你呢?物是人非,无尽的思念涌上心头……
[我选择了贫穷农民的儿子]
我和老伴是卫校的同学。他来自贫穷落后的小乡村,我则是在城市里长大。那时的他看起来挺土的,黑瘦黑瘦的,一米八六的大高个儿,穿着破旧,而且非常不合身。但他的文采非常好,那时是班里的秀才,写一手好文章,还会做诗作词,学校的文艺晚会上他经常编一些文艺节目,还能写一手特好的毛笔字。而我是团支部的宣传委员,这样我们就有许多工作上的接触,相处起来也比较默契。
入校不久,就是1957年反右派运动,1958年大跃进,大炼钢铁。学校组织全校师生到农村去,深翻土地,挖东风渠,热火朝天的劳动伴随着轰轰烈烈的宣传鼓动。参加劳动时他干活特别卖劲,不惜力,劳动休息的时候他又要写大量的宣传稿。这些课堂之外的接触让我看到他的忠厚朴实与多才多艺,政治运动中我们的观点也比较一致,我们很自然地就成了比较近的朋友。
卫校毕业以后,他到南京某医学院校深造,我则到东北某铁路医院实习,这期间,我们保持着通信联系,但那时候谈的都是各自的工作、学习生活,并没有卿卿我我的谈情说爱,直到一年后,我收到了他一封特别的信。
这封信一共3页,是他写给我的一首长诗,这么多年几次搬家,已经遗失,但开始的两段我至今还熟记在心:
在我的朝阳窗下,丛生着一束梅花,清晨起打开窗户,首先就看到了她。无论是酷暑炎夏,还是严冬的风雪交加,我总是用心血把她浇灌啊,我爱这束娇嫩的花。
……
此前我读过他写的许多文章和诗歌,可是这首却是为我写的。优美的诗句中蕴含着灼人的爱意表白。女孩子收到这样的情诗总会被打动,而我却陷入了痛苦和烦恼。因为此前不久,有一位高我一届的初中同学,当时已经是在某重点大学就读的高才生也向我表达了爱慕之情,对方也是城市人,家境很好。从家庭条件来看,明显要优于他。我陷入了痛苦的两难,心里乱极了,实在是无法作出抉择,也许是少女的心性使然,最后,我给他们两人同时发去了拒绝爱意的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