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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艺术类高职高专院校(专业)征集志愿的通知

作者:佚名
点击数:
2008-7-26 来源:省招生办
各省辖市招办,各重点扩权县(市)招办:

  现将艺术类高职高专院校(专业)征集志愿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生源范围

  
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艺术类专科原定录取控制分数线(美术类播音与主持类、编导制作类的文、理科仍为240分,其他类按220分备档),参加全省艺术专业统考成绩合格,目前未被任何院校录取的考生,均可选报这次公布的学校志愿。

  
二、时间安排与有关要求

  
1、省招办于725日将征集志愿院校名单及专业计划余额通知省辖市及重点扩权县(市)招办,并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及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上公布。

  
2、符合条件的考生于726800-12001300-1800(过时全省征集志愿网络系统将关闭),持高考准考证和身份证到原高考报名县(市、区)招办办理征集志愿手续。每个考生可报14个学校志愿,每个学校限报1个专业。考生须准确填涂征求志愿序次代码(艺术类高职高专序次代码为95),并在打印的正式征集志愿表上签字。

  
3、各县(市、区)招办须即时联网打印正式征集志愿表,同时刻录光盘存档,并报省辖市招办备案。

  
三、投档原则与办法

  
征求志愿仍执行原录取规则,按志愿顺序投档。投档时先投原定文化分数线以上考生档案,若线上生源仍不足,再投原文化分数线下、备档线上的考生档案。考生原报志愿和征集志愿均有效。

  
附件:2008年艺术类高职高专征集志愿学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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