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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教育局 关于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19-09-10 11:36:47 阅读:

 漯河市教育局

关于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河南省教育厅工作安排和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19年下半年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符合认定条件的社会人员(以下简称“社会申请人”),根据条件,分成以下两类:

1.第一类社会申请人:往届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含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且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必须相同或相近;  

2.第二类社会申请人: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相应合格证明并在有效期内的社会申请人;且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需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标注的学段学科一致。

二、认定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

1.具有漯河市户籍;2.持有漯河市有效期内居住证;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在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无犯罪记录,可在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它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思想品德条件

  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学历标准  

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四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要求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五)体检条件

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jszg.haedu.gov.cn)查询)。 

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工作程序:

(一)网上申报

申请人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在首页“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并注意按要求做好“在线核验”、上传文件材料等网报工作。

(二)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1.社会申请人提交如下材料:

  身份证原件。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另需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另需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到认定机构指定医院体检的《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由指定医院统一提交);

  学历证书原件(第一类申请人必须提交其师范专业的学历证书);港澳台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认定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幼师、中师学历须提交学历认证报告。

  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证件照片一张(与网报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第一类申请人(教育硕士除外)需提供入学当年招生计划表复印件、招生录取审批表复印件和相应学历层次的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复印件(招生计划表或录取审批表必须明确显示其为师范专业,并需加盖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第二类申请人需提供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从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自行打印。

  《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jszg.haedu.gov.cn)下载。

(三)认定地点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户籍、居住地(持有效期内居住证者)所在县区教育局人事股接受现场确认,完成认定工作。

申请高中、中专类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漯河市行政服务大厅一楼13号窗口接受现场确认,完成认定工作。 

四、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网报时间:9月12日—9月25(中国教师资格网在每日的7:00—24:00开放)。

2.体检时间:10月7日-10月9日

申请人持身份证和体检表到漯河市第五人民医院(原郾城骨科医院)体检。

地址:漯河市海河路西段

乘车路线:11路、17路、201路、202路到医院门口下车,6路、9路到井冈山路与海河路交叉口下车往西200米。

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的请在体检表左上角用铅笔标上网报时所选确认点名称(如:临颍、舞阳、源汇、郾城、召陵)

申请认定高中、中职的请在体检表左上角用铅笔标上大厅高中

3.现场确认时间:10月8日-10月11日

4.领取教师资格证时间:2019年11月29日

申请人持身份证领取证书和申请表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请及时持身份证到县区教育局人事股领取证书和申请表,高中、中专类申请人到漯河市行政服务大厅一楼13号窗口(黄山路)领取证书,超过30日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认定资格删除认定信息。

漯河市教育局

                             2019年9月10日

 

 

 

附:各县区现场确认咨询电话

漯河市教育局:3199176     源汇区教育局:2388912  

召陵区教育局:3383985     郾城区教育局:3325180      

舞阳县教育局:7136379     临颍县教育局:8865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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