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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漯河市教育系统学习宣传贯彻<漯河市 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0-03-10 16:35:10 阅读:

中共漯河市委教育工员会  漯河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漯河市教育系统学习宣传贯彻<漯河市

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西城区社会事业局,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漯河食品职业学院,市直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市教育局机关及直属二级机构:

现将《漯河市教育系统学习宣传贯彻<漯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漯河市委教育工委       漯河市教育局

                                         202032   

 

 

 

漯河市教育系统

学习宣传贯彻《漯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按照市文明委《关于印发<漯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漯文明办〔20201号)要求,为认真抓好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漯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工作,引导全教育系统广大师生深入领会《条例》精神,促进和规范文明行为,提升师生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特制定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师生文明素质和校园文明程度综合运用学习普及、宣传教育、规范管理等手段,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热潮,不断增强师生的文明法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推动《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使之成为广大师生的行为规范准则和开展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的根本遵循,促进广大师生文明素质的提升和文明行为的养成,为全面推进我市“四三二一”工作布局、谱写新时代漯河更加精彩的绚丽篇章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工作任务

2020年是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攻坚之年、冲刺之年,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条例》是当前和今后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全市教育系统主要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

学习宣传(元月1日—12月

1.立德树人,广泛开展学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关于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有针对性地开展精神文明教育的通知》要求和全市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工作安排,在全市教育系统广大师生中有针对性地开展精神文明教育工作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班级群等网络渠道,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积极推动市文明办发出的《2020年文明过春节倡议书》,配合疫情防控在全市教育系统组织开展《条例》学习活动,将文明行为规范纳入文明校园创建和思想政治教育课内容向学生和家长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提升广大师生社会责任意识,强化文明习惯养成,营造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万众一心抗击疫情的良好氛围

2.协同育人,扎实做好推迟开学期间文明习惯养成。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豫教办〔2020〕10号)和河南省电化教育馆《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紧急通知》(豫电教馆〔2020〕1号)精神,全市教育系统充分利用漯河市教育云平台、QQ视频群聊、微信群聊、钉钉群聊、人人通群聊等形式,各学校结合实际,积极开展中小学“停课不停学”在线教学的组织实施工作,学校、班主任和专任教师与学生家长及时沟通对接,了解掌握学生在家的学习、生活和健康状况,积极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和心理健康指导,鼓励学生适当运动,养成良好卫生习惯,维护学生身心健康;落实《条例》基本规范,不信谣不传谣,自觉抵制不良信息,积极传播正能量,保持积极乐观、理性平和的良好心态,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坚定战胜疫情的信心

3.宣传践行,党员志愿服务在行动。市教育局建由党员和青年志愿者组成的疫情防控志愿者服务队,建立一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的应急队伍积极“双报到”社区一线抗击疫情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组织党员志愿者到市教育局家属院做好“党员先锋岗”值班值守工作,宣传践行《条例》积极配合沙北街道社区做好人员进出登记、体温测量、分发防疫物品、公共设施消毒、防疫知识宣传、重点人群劝导等相关辅助工作,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提高文明素质和自我防护能力,进一步凝聚人心、鼓舞士气,弘扬社会良好新风尚。

4.强化责任,积极开展健康宣传教育。按照市教育系统“七个一律”“八个到位”“五个严格”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除了日常统计在校学生的健康状况、进行停课不停学网络课程之外,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全市教育系统各学校结合目前防控知识教育和现实状况,组织全体师生、家长认真学习践行《条例》,引导养成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的健康生活方式,《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公共防护指南100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公众防护指南》,印发《致全市广大师生及家长的一封信》致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抗击疫情的倡议书》《漯河市幼儿新冠肺炎预防手册》《漯河市小学生新冠肺炎预防手册》《漯河市中学生新冠肺炎预防手册》等,加强对健康理念和传染病防控知识的了解,结合校园环境整治清洁和消杀工作,充分发挥“互联网+教育”的作用利用钉钉在线课堂、微信群电子屏等播发《条例》,开展健康教育,引导师生加强自我防护,加强健康理念、科学防控疫情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自觉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常态推进(2020年3月1日以后)

1.持续开展专题学习教育。疫情结束开学前后,各学校《条例》学习纳入年度学习计划,列入党、团课、思政课和道德讲堂授课计划,开展常态化学习教育;采用座谈会、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学习《条例》,围绕维护公共秩序、公共环境卫生、爱护公物、文明出行、文明旅游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专题学习,准确把握各项基本规范和具体要求,确保熟练掌握、准确运用倡导与鼓励文明行为,增强学习宣传的针对性、可行性、操作性,增强广大师生践行《条例》的自觉性。

2.持续开展多种渠道宣传。疫情延迟开学期间,通过钉钉会议直播等形式,对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工作进行部署,发放《条例》宣传手册电子版,大力普及《条例》内容;疫情结束开学后,运用校园网、校园广播、校报校刊、电子屏、宣传栏、板报等载体,广泛开展《条例》日常宣传,利用国旗下演讲、主题班会等时机宣讲《条例》,漯河教育电视台、教育信息网要做好《条例》宣传和报道工作,进一步提高学习《条例》、践行《条例》的主动性,不断提高师生知晓率

3.积极践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各学校将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建设考核目标,结合实际组织广大中小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学生在实践中形成文明习惯,把习惯变成自觉,共同践行文明行为。积极开展“小手拉大手” 活动,向家长发出践行文明条例倡议书,携手创建文明家庭、文明社区,通过家长会、家访等形式,向家长宣传《条例》内容,解读《条例》内涵,动员家长共同践行文明行为。

4.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各县区、各学校紧紧围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目标任务和《条例》内容,坚持把疫情当教材,提前谋划、科学安排,因时因地制宜,创新工作方法,强化尊重自然、保护动物的生态文明意识,积极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更加注重发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协作互助的优良传统,更加注重培育文明有礼、助人为乐的社会公德,加强学生生命教育、科学教育、道德教育、疫情防控知识教育,培育民族精神、弘扬人间大爱,提升广大师生科学素养和良好的行为习惯,有序推进教育系统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5.着力抓好文明校园提升各学校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纳入文明校园创建,强化文明行为日常管理,实现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条例》制度化、常态化,围绕领导班子建设好、思想道德教育好、活动阵地好、教师队伍好、校园文化好、校园环境好“六个好”标准,进一步深化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实现文明校园创建无死角、全覆盖使各级各类学校成为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坚强阵地,使广大师生成为模范践行《条例》的先进典范,积极发挥文明校园的示范引领作用,大力弘扬共筑美好生活梦想的时代新风。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各学校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条例》施行的重要意义,认真落实好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贯彻执行《条例》通知的文件要求认真履行《条例》规定的法定职责,结合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学习宣传、教育和践行《条例》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项目分工和工作要求,真正使《条例》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

(二创新载体,讲求实效。各学校根据《条例》内容和市文明办工作要求,按照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群众“三贴近”的原则,坚持知行合一,教育普及与实践活动并举,积极创新载体,把《条例》宣传教育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评活动相结合,与教育教学实践相结合,充分发挥各级文明校园、文明家庭、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先进典型排头兵作用,发挥好全市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公众人物的表率作用,推动学习宣传践行《条例》落地生根务求工作实效。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学校要把《条例》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宣传任务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安排,结合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贯穿于德育教育全过程,充分发挥家长学校宣传橱窗、网站、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各种宣传教育阵地作用,形成学习践行《条例》的浓厚氛围,不断提高师生文明素养,弘扬社会良好风尚。

)强化督查,定期通报。全市教育系统条例的落实情况列入精神文明建设年度目标考核,纳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文明校园创建测评体系,作为年度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市教育局创文督导组将联合文明办分阶段组织专检查,并及时将贯彻落实情况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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