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新闻您的位置:首页 > 教育动态

漯河市幼儿园开学时间公布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0-05-19 15:20:34  


各县区、功能区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市属各学校:

根据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教育系统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做好各级各类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返校复学工作的通知》(豫疫防教专办〔2020〕15号)精神,市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班结合我市实际,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确定我市2020年春季学期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返校复学时间,并报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教育系统工作专班办公室备案。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市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于5月25日起返校复学。各县区、功能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一园(校)一策”确定属地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返校复学时间。


二、按照“自愿入园(校)”原则入学。各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要坚持“自愿入园(校)”原则,尊重家长意愿,实行自愿返校。本学期不返校的学生,保留学籍。疫情防控期间,各幼儿园可结合实际实行幼儿弹性上学制度。


三、压紧压实疫情防控责任。各县区、功能区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班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积极协调卫生防疫、市场监管、公安、交通等部门建立学校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督促指导学校幼儿园全面落实学生安全返校各项防控措施和返校复学准备工作。要多方协同、联合发力,切实筑牢校园安全防线,确保全市教育教学秩序安全有序平稳。要根据属地管理及县级领导分包学校要求,坚持“学校基本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开学”“师生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得不到切实保障不开学”的原则,对属地各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返校复学条件进行全面核查验收,确保各项防控工作落实到位。达不到“九个到位”、不能满足开学条件要求的幼儿园和特教学校,一律不得开学。各幼儿园和特教学校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落实工作举措,统筹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工作。


四、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各县区各学校要切实消除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聚焦责任落实、部署落地、工作落细,持续强化履职履责,发扬连续作战精神,弘扬严实担当作风。要做好口罩、测温设备、消毒用品等防控物资储备,每日定时对校园公共设施进行消杀,确保空气流通。对工作人员、保育员和儿童等进行健康监测,做好儿童晨、午检工作。坚持错峰上下学,分散设立家长接送学生站点,由老师统一组织,和家长实行交接制,防止学生和家长集聚。各幼儿园要参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组织制定的《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修订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


 五、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在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全面返校复课前,各类校外培训机构一律不得组织开展线下培训活动。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返校复课后,各培训机构经所属县区、功能区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专班批准,方可重新开展线下培训业务,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防控工作。


漯河市教育系统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班


 2020年5月18日 

漯河教育信息网

(总编审:赵克勤 编审:范斌 晓鹏 审校:斯钰 刘娜)

漯河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lhsjyj)、漯河教育电视微信公众号(hnlhetv),依托漯河教育局官网、漯河教育电视台,为您及时发布最权威教育资讯,解读最新招生考试政策,传递最新教育理念,展示漯河素质教育成果,展现漯河教育形象,让教育就在您身边,欢迎关注!

主办单位:漯河市教育局        承办单位:漯河市体卫艺站 网站标识码:4111000019

地址:漯河市黄山路支四路          豫ICP备2024047676号-1    公安备案号 :41110302000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