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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后,家属和电力公司就王玉东的善后事宜发生了分
之后,在县里相关领导的协调下,最终家属还是同意与电力公司双方协商解决,而电力公司也同意比照公伤进行赔偿。
昨天,县电力公司曹主任说,只有在得到家属书面赔礼道歉的前提下,电力公司才可能按照以前讲好的第一方案进行处理。即:虽然此事非因公死亡,但电力公司会比照公伤处理,将一次性付给死者家属16万多元,并同时承担死者女儿从11岁至18岁每月1000元左右的费用,对死者母亲也将承担自现年59岁直至终老每月330元左右的费用。曹主任说,如果要按非因公死亡处理,死者家属总共只能得到大约5万元左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