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对贫困生实施“两免一补”政策的基础上,近日,召陵区姬石一中又成立了“阳光助学基金”,以更大限度地为贫困生、留守儿童提供切实的帮助。
“阳光助学基金”由学校办公室发起,校团支部组织实施,采取教师、学生自愿捐款的形式,所捐款项设立专门帐户,一周一公示,实行专人负责,做到专款专用。团支部对学校的贫困生及留守学生进行统计、公示,一周一资助.对其他有困难的学生则实行随时提出随时帮助的办法,所有资助的款项一周一公布,做到了帐目的清晰透明。
自“阳光基金组织”成立以来,教师、学生热情高涨,纷纷献出了一份爱心。当第一批助学基金发放到贫困学生手里的时候,他们感动得热泪盈眶……“阳光助学基金”的开展,资助了贫困生,解决了他们生活中的困难,营造了“一人有难, 八方支援”的校园文化氛围,构建了一个充满爱心的和谐校园。(姬石一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