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召开市直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工作会议
1月27日上午,市直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召开。市教育局领导张义军、吕世奎及市消防协会理事长李忠仁出席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局机关科室长、局属单位负责人和市直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会议传达了《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刘凤山副市长在消防安全百日会战推进会上的讲话》以及对部分单位存在火灾隐患的情况通报。李忠仁理事长为与会人员作了消防安全知识讲座,讲解了火灾的危害、校园火灾案例及如何做好学校消防工作等内容,使与会人员深受启发和教育。
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张义军对进一步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进行部署。他指出,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以对党的教育事业、对青少年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牢牢树立“责任重于泰山”观念,坚持把师生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学校安全的各项制度、措施,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将学校安全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学校法定代表人是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学校主管安全保卫的领导是消防安全管理人,学校应当将消防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统筹安排,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他要求,各学校尤其是幼儿园、托儿所等单位要立即行动起来,认真分析、研判消防安全形势,切实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努力消除火灾隐患。火灾隐患排查要做到“四清”,即火灾隐患数量清、整改措施清、整改期限清、整改结果清。决不能有隐患排查不出、排查出隐患不整改、整改不了不报告。最后,他强调,要严格落实安全责任追究制,坚持把事前追究和事后追究有机结合起来,对消防措施不落实的,要通报批评。对在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消防设施设备维护等方面失职渎职的,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根据工作安排,各学校消防安全自查情况将于1月31日前书面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近期组织人员深入各学校对校园火灾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进行督查,结果将予以通报。
(办公室)
报:省教育厅办公室,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办公室
送:各县(区)委、政府,市直有关局委
发:各县(区)教体(科)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各学校,局属各单位
(共印70份)
漯河市教育局办公室 二○○七年一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