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个人信用积分激励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漯河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个人信用积分激励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西城区社会事业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市属各学校:
现将《全市教育系统个人信用积分激励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8月7日
全市教育系统个人信用积分激励工作实施方案
为大力弘扬诚信文化,促进个人诚实守信,着力推动教育系统个人信用积分激励措施落地实施。根据《漯河市个人信用积分激励细则(试行)》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激励措施
对信用积分等级为AA以上(包括AA等级)的守信个人,采取以下激励措施:
1.守信个人及其子女在申请参加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开放日活动时,优先考虑安排。(牵头实施单位: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
2.守信个人及其子女在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就学时,优先考虑安排。(牵头实施单位:职成教科、中等职业学校)
二、实施办法
(一)申请参加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开放日活动办法
1.守信个人及其子女根据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发布的公告,按照申报程序正常申请,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将通过“信用漯河”门户网站、“信用漯河”微信公众号和“信用漯河”APP等媒介查询个人信用记录,符合条件的将优先安排。
2.根据全市个人信用记录信息,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可以统筹安排AA级以上的信用个人及其子女开展专题实践活动。
(二)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就学办法
守信个人及其子女在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就学时,各中等职业学校将通过“信用漯河”门户网站、“信用漯河”微信公众号和“信用漯河”APP等媒介查询个人信用记录,符合条件的将优先安排。
三、工作要求
1.各牵头落实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和信用办联系沟通,严格落实教育系统激励措施,充分发挥信用个人积分激励措施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市人民群众诚实守信。
2.信用个人积分激励措施实施动态管理,各牵头落实单位要根据全市激励细则及时调整激励措施和落实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