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分
四、“两基”国检的基本程序
1、省级政府(办公厅)致函国家教育督导团,提出“国捡”申请。并附件上报全省当年“两基”主要指标达到情况.
2、国家教育督导团将对申请省“两基”主要指标进行初步审查,根据时间,可能安排对申请省个别情况进行抽查。
3、经国家教育督导团办公室与省级政府(办公厅)和教育厅协调,确定“国检”时间后, 向省级政府(办公厅)复函,抄教育厅。
4、国家教育督导团组织国检组,对申请省实施国检。(下详述)
国检组一般由国家总督学顾问(副部级)任组长,成员十几人,时间7-1 0天
5、国检组将检查情况向教育部报告,经同意,致函省政府(办公厅),提出整改要求,确认是否为实现“两基”省。同时发新闻公报。
6、在适当时机, 由有关领导向省政府颁发纪念牌.
(一)检查省
听取省级政府工作报告(半天)
——分管副省长向国检组报告全省“两基”攻坚工作及相关义务教育工作。
——有关部门参加:教育、财政、发改委、人事、劳动、城建、物价、工商、税务、公安、司法等等。
— —邀请省级人大、政协参加。
— —汇报后现场质询.
— —省里一般不安排专门材料查阅时间,但要求清材料前一天交国检组人手一份。
(二)抽查县
国捡组再分2—3个小组,各抽查2个县。
——重点为“两基”攻坚县,尤其是最后一年达标的县,包括前几年达标的巩固提高县。
——有义冬教育保障机制县。
——有不同经济水平的县,中部地区这几次也查经济较好的县。
——人口大,中、小都要照顾到.
——地理: 山区、丘陵、潮区、平原都要照顾到
1、听取县级政府工作报告(半天)
——县长向国检组报告全县“两基”攻坚工作及相关义务教育工作
——有关部门参加:教育、财政、发改委、人事、物价,工商、税务、公安、司法等等。
——邀请省级人大、政协参加。
——汇报后现场咨询。
2、查阅县“两基”档案材料(国检工作一项重要任务)必要时, 国检纽有权力要求提供原始账目、资料。
3、随机抽查乡镇、学校
——一般抽查2个乡镇,也沿途随机查。
——由县里向国检小组提供全县乡镇、学校分布图.由国检小组确定。
——在乡镇一般查初中(含完中、一贯制), 中心小学、教学点
——在学校需要对“两基”有关情况全面进行了解。
一在学校中可视情况召开校长、教师、学生、学生家长座谈会。
——乡镇和学校应提供充分的档案材料,负责档案管的人员必须在场.
——对乡镇和学校不进行反馈,对县政府不安排正式反馈,可由国检小组组长视检查工作情况,集中检查组的意见后,非正式向县政府领导提出整改意见。
(三)汇总
——国检全组集中后,进行汇总。
——汇总内容包括:各小组检查情况,对各路情况的评价对全省工作的总体评价.
(五)反馈
以国检组名义向省级政府口头反馈意见.





